“首届中国南岳•衡山诗歌奖”征稿启事

2023-2-18 16:14| 发布者: zhwyw| 查看: 31674| 评论: 0|原作者: 活动办公室|来自: 中国诗歌学会


   五岳名山南岳衡山,亦被称作“五岳独秀”、“中华寿岳”、“文明奥区”、“宗教圣地”、“抗战名山”,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中国诗歌学会、湖南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政府决定发起“中国南岳•衡山诗歌奖”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征稿启事】

一、活动名称

首届中国南岳•衡山诗歌奖

二、活动主题

南岳祝融,让诗歌火起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诗歌学会
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衡阳市南岳区委宣传部
衡阳市南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衡阳市南岳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衡阳市南岳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四、征稿范围和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

面向国内外。

2、征稿要求

(1)以衡阳市南岳衡山诗歌奖征稿为契机,展现祖国的繁荣发展和壮美山河的原创现代诗歌(即现代诗/新诗,含散文诗,且须是汉语写作)
(2)每位作者累计来稿数量不超过5首,不超过150行(其中散文诗累计字数不超过1500字);
(3)来稿作者不限年龄、性别、国家;
(4)每位作者来稿至少有一首(章)表现“南岳衡山”为题材的作品。

注:在同等质量条件下,与南岳衡山有关作品,评奖时可酌情优先。

五、征稿期限

即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以发出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1万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1000元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获奖作者的个人所得税由中国南岳衡山诗歌评选活动组办公室依法代扣代缴。

七、作品评选

1、由中国诗歌学会和中国南岳衡山诗歌奖评选委员会共同聘请国内著(知)名诗人、诗评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公平、公正进行评选。
2、主、承办方工作人员不得参赛。参赛者亦不得出任评委。
3、评选结果将于2023年9月底在中国诗歌学会官网、公众号和南岳新闻网等媒体公布。

八、投稿方式

1、投稿邮箱:zgsgxh01@126.com
2、来稿注明“首届中国南岳•衡山诗歌奖评选”,即可投稿。来稿注明真实姓名、地址、邮编、电话、邮箱。
3、切勿将作品交至主办方各级工作人员,以免延误参赛和评选。

九、其他

1、原创定义是指未在各级报刊及网络上发表过的作品。
2、参赛作者文责自负,杜绝抄袭和洗稿,一经发现,立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
3、请在来稿文档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性别、年龄、籍贯、详细联系方式。
4、主办方对所有投稿作品享有版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汇编、改编或演出,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5、本启事即为本次活动章程,参赛者投稿,即表明对本章程的承认。
6、由中国诗歌学会和中国南岳衡山诗歌奖评选组委会共同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邀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者参加诗歌评选颁奖仪式(往返交通费自付)。
7、未尽事宜,由本次活动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南岳•衡山诗歌奖”评选活动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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