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叶诗学(提纲一) 一、关于“广义叙述” 1、关于广义“叙述”。瓦尔特·菲歇的定义:(叙述是)具有序列的符号性行为、词语、或事件,对于生活在其中的人,创作的人,以及解释的人,具有序列性和意义。 2、所有文学体裁当中都有叙述,因此当然包括诗歌。于我而言,这应当是自明的,是文学作为文学本身的题中之意。 3、诗歌的本质恰恰正在于叙述。关于诗歌当中的抒情,可以把它理解成“自我情感叙述”。 4、进一步,讨论“所有叙述体裁的共同规律”会让我们更精准地认清“叙述”——世界作为叙述与叙述作为生活的人类。这是文学意义所在。 5、广义叙述学提供另一幅图像:从更高的层级来说,万物、万事都在叙述。比如一座庙宇、一块墓碑,它们显然在叙述,仅仅叙述的方式是非文字的。一汪湖水、一根树枝的叙述更是如此。这不同于古老的“万物有灵论”。如何转化到诗歌当中来? 6、由此延伸的思考是,它们果真的在独自叙述吗?如何确定或者假定它们在叙述?如果确定或假定成立,又如何去把握它们的叙述? 7、它们可以叙述什么、叙述了什么? 对于5、6、7的思考,似乎已经溢出诗歌作为文学的本体。它引导出我对于(9)的思考,也即,究竟何为非诗? 8、对于当代诗歌写作的有益启示则是,在认可诗歌叙述元素的基础上,如果考虑并关注到叙述不仅可以、并且可能广义地呈现,那么传统意义上对于诗歌叙述的理解显然是狭窄的;这个狭窄体现在技术上(诗歌叙述技艺)和内容上(所指与能指)。 9、上述讨论如果成立,那么会发现,传统意义上的诗歌,包括所谓的“现代诗”,它们的形式和内容很可能都是狭隘的。这将导致我们有理由革命性地打通诗与惯常理解上不接受甚至排斥的非诗, ——最终走向诗文本的广义叙述。 二、关于形式 1、重新定义诗歌的形式。重新理解平仄。 2、向(自然的)呼吸致敬。 3、“一二一”句式有可能的闭合及其开放性。 三、诗歌新技巧 1、停顿。 “停顿令事件具有深度。”(《德勒兹访谈录》,p.219) 停顿即定格。(运动诗学) 古诗中有抑扬顿挫,无严格意义的停顿。 2、引用。 实引与虚引。 古诗基本无引语。 西方诗歌以及现代诗多实引。 木叶提倡虚引。引用在现代诗歌里,往往意味时空的混搭。 四、其他 反对过于“诗意”的诗歌。本质上,那意味着太“熟”。 余论 概言之: 1.人类出自叙述,人类的本质就是叙述; 2.没有叙述就没有历史,没有当下,未来也无从谈起。包括诗歌在内的文学更无从谈起; 3.抒情,究其实质,是述情,因此也是叙述; 4.叙述与抒情同一之后,始为某种可能的“广义叙述”之开始; 5.叙述内容和叙述手段,构成“广义叙述”的基本面。 6.当代诗歌中的叙述当然是语言符号的叙述(传统的诗性叙述始终充斥在大量文本当中,即令如此,仍不能否认它们根本性质上仍然属于符号叙述,只是写作者无意识,或意识不够而已所造成的符号化不充分)。 7.考虑文本叙述中的“行为叙述”,属于传统叙述学概念。 8.行为的叙述,当被成功“转译”成语言符号,就意味它被作者有效符号化,应用于写作当中。 成功“转译”后的叙述在文本中应当:(1)有特定组织,和(2)符号组成的文本应当被接收者理解为具有特定时间和意义向度。 诗歌中的(行为)叙述同样属于符号叙述,与小说等叙事门类相比较,诗歌当中符号(叙述)的抓取,可能要远大于行为(叙述)。 目的:叙述出/成诗。 二〇二三年二月
木 叶 安徽宿松县人,1970年11月出生于含山县。 供稿:原作者 | 责任编辑:牧 野 |